心理健康
    心理健康
    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心理健康 > 正文

  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联系服务学院(部)办法

    作者:来源: 时间:2025-04-30

    阅读量: 【字体:

    各学院(部):

    为进一步发挥“四位一体”心理工作网格作用,及时掌握学院(部)学生心理动态和服务需求,提升心理工作服务质量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守立德树人初心,贯彻三全育人理念,发扬学生工作部门“始终在一线坚守、从一线落实、向一线问效”的优良传统,坚持预防为主、关口前移、畅通联动、形成合力,有效保障交大学子成长成才。

    二、联系分工

   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按照如下分工,联系服务学院(部):

    1.马燕:联系铁道技术学院。

    2.祁畅:联系机电工程学院、土木工程学院、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。

    3.寇宇:联系交通运输学院、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、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。

    4.赵海燕:联系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、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数理学院。

    5.汪姣:联系文学院、体育部。

    6.谢令言:联系化学化工学院、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。

    三、重点任务

    (一)深入学院(部)传帮带。

    结合心理工作规律,关注性格偏执、生活失意、心理失衡、精神失常、关系失和(四失一偏)学生群体。紧盯学生工作实际,围绕心理危机干预、心理问题鉴别、心理测评结果应用、值得关注学生访谈要点等方面对学院(部)心理工作负责老师进行指导传帮带。

    (二)沉到学院(部)做服务。

    加强与学工办主任、心理工作负责老师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班级心理委员等心理工作队伍的会商和沟通交流,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训与服务保障工作,不断畅通学校-学院(部)-班级-宿舍-学生五级信息反馈与危机干预通道。

    (三)融合学院(部)促落实。

    围绕新生入学报到、毕业生择业离校、重要考试、心理嘉年华、心理动态测评等重要时间节点,指导督促学院(部)按时完成重点心理困难学生的访谈工作,规范访谈流程、高质量上报值得关注学生访谈记录;指导并督办各学院(部)心理健康全年度系列活动的规划、申报、承办、结项等工作。

    四、工作要求

    1.全体专职心理咨询师思想务必高度重视,要以如履薄冰的精神、高度负责的态度,高质量完成联系服务工作。

    2.注重工作实效,要求真务实发挥帮带作用,检查指导督促服务保障,不图形式,不走过场。

    3.注重工作作风,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与学校相关制度,不得干预或干扰学院(部)正常工作安排。

    办法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工作部(处)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956573,马老师



    学生工作部(处)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4月30日


    电话:0931-4938305  传真:0931-4938305  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

    Copyrights © 2021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州交通大学

    陇ICP备14001560号-2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623号 浏览量:

    微信公众号

    微信公众号